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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7-05-26

着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综述

 

    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学校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积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着力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证。

    以大学章程为龙头,率先建立起大学治理的“宪法”

    章程是高校面向社会办学的基本准则,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大学发展、建设和治理的“宪法”。学校作为全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试点院校,是首批通过省教育厅章程核准的高校之一,也是全国较早颁布章程的高校之一。学校从2012年5月正式启动章程制定工作,到2014年4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前后历时近两年。学校将制订章程的过程作为凝聚共识、统一思想的重要契机,对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规范,着重处理好四个重点,一是处理好章程规定的原则性与具体性、内容表述的简与繁、发展目标的近期任务与长期愿景的关系;二是把握好“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外部治理结构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三是突出对办学传统的凝练与提升;四是注重工作实践和制度创新的良性互动。2014年10月,教育部在湖北武汉召开全国地方高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会,我校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以“一章八制”为重点,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在章程的统领下,对“一章八制”原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对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进行了制定,率先在全省高校中形成了“一章八制”的制度体系。2015年10月28日,在省属高校“一章八制”建设座谈会上,郭立宏校长作了交流发言,系统介绍了我校“一章八制”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2015年,学校根据中省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对原有的《西北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同时修订了党委会议制度和校长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校长在行政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处理党委与行政、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学校还将不断完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是保障师生权益、推进民主治校的关键。2016年,学校对原有的《西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西北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西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西北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早在2014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出台之前,学校就对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运行机制等作了改革。2016年,学校又对《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2015年前,学校主要通过各专门委员会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责范围内产生的争议及教师申诉进行处理,对学生的申诉在《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都作了相应规定。对于未明确有专门委员会或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事项,通过各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分管某项工作的处室受理申诉并予以解决。2015年,学校出台了《西北大学教师校内申诉办法》,明确教师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作为申诉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申诉委员会日常事务。同时在实践基础上,制定了《西北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

    财经委员会制度是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的有力保障,也是防范财务风险的一道屏障。早在1996年,学校就成立了财务委员会。2011年,学校又对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2015年,学校出台了《西北大学财经委员会工作办法》,充分发挥财经委员会作用,规定其职责除了审议学校每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外,还要在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经费使用效果考核评估中发挥作用。

    理事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扩大社会合作和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机制。2016年,学校对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对《西北大学董事会章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制度,并准备适时启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2013年初,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出台了《西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途径和要求、监督和保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抓好“一章八制”这个“四梁八柱”基本制度建设的同时,学校以章程为纲领,还在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后勤以及规范办事程序、简化会议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责任追究等方面,相继修订和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逐步构建起相互衔接、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以制度清理为抓手,不断建立制度进化机制

    为了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管理,努力将所有重大办学行为都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2015年以来,学校制定了《西北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建立起“立法法”,严格了制度的立项备案、合法性审查、会议审核等程序,明确规定了规章制度的有效期为5年,“暂行”“试行”的规章制度有效期为2年,从制度上解决了制度废改立问题。成立了法律事务室,出台了《西北大学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不断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同时,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编印了《规章制度汇编》,从2016年开始,计划用两年时间,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学校已先后组织召开规章制度审核会12次,审核规章制度100余份。

    今后,学校将坚持动态调整与相对稳定相结合,不断建立制度进化机制,始终保持制度的先进性和适应性,及时对现行规章制度特别是办学治校的重大关键制度进行审视和评估,对不适应学校实际、落后于事业发展需求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有效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