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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办学条件和校区功能不懈努力
发布时间:2017-05-26

为完善办学条件和校区功能不懈努力

-----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校园基本建设工作综述

 

    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校园基本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校区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为创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年来,校园建设共完成了30多项建设任务,总建设面积约6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6亿元。

    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规范施工  

    ——规范立项审定程序。建设项目在前期与相关职能处室沟通,按照学校当年建设工作计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建议,包括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预)算、项目进度计划等,经校园规划领导小组讨论,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予以立项。

    ——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将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保证项目招标的公开、公正、透明。                                                    

    ——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监理的管理。包括施工准备管理、施工全过程监督控制、场地协调、各专业配合、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会同监理单位从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入手,严格把好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关。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监督制度。加强对监理的管理,主要从对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方面及工作纪律进行管理。    

    ——加强工程项目的后期质保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确保使用功能完善。在工程质保期,严格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办理,及时解决质保期内的问题。

    认真努力,切实为学校和师生员工服务

    校园基本建设是环境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发挥使用单位参与建设的作用非常重要;使用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需要得到充分发挥,也是建设服务的根本。学校每个项目从设计开始,基建处积极与使用单位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开始后,请使用单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积极与设计院、使用单位协商,听取改善意见,保证项目质量和使用要求。

    全力拼搏,办学条件改善和师生生活条件改善成效显著

    2012年以来,我校的基本建设工作按照“继续完善强化长安校区作为学校主校区的各项功能,完善三校区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建设,在传承学校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努力建设绿色校园、人文校园和科技校园,打造一个教学科研功能和师生学习工作条件完善的生态文明校园,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的工作目标,努力拼搏,成效显著。其中,改善教学科研条件7项:长安校区化材学院教学楼、中小学教学楼、幼儿园教学楼、桃园校区附中教学楼投入使用,长安校区图书馆大平台改造、太白校区科研楼改造、长安校区西体育场完成;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13项:太白校区学生11号、12号公寓,长安校区13-14号和15-16号公寓、17号公寓、学生西食堂、学生新浴室、新打水井蓄水池、校医院、西球类场地、西锅炉房建设、西南配电室、化粪池等;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9项:完成长安校区21栋33万余平方米的教工公寓建设及水电气暖等配套工程,近2000户教职工喜获新居;完成公寓区地下车库5万平方米1600余个车位;完成公寓区供电、供热、环境美化绿化、教职工活动中心、过街天桥等。

    今后,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将继续秉承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宗旨,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力争使基建工程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推进校园基本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努力建设“魅力校园”。